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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「猜猜我是誰」騙徒上門索款 34歲無業漢稱因欠債犯案 認3罪囚50個月

法庭事

協助「猜猜我是誰」騙徒上門索款 34歲無業漢稱因欠債犯案 認3罪囚50個月
法庭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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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「猜猜我是誰」騙徒上門索款 34歲無業漢稱因欠債犯案 認3罪囚50個月

2026年01月08日 17:38 最後更新:18:06

兩名八旬老婦2023年12月接獲偽冒親屬被拘留的詐騙來電,先後被騙走合共12萬元保釋金。涉案無業男子余志發向其中一名老婦索款10萬元,交收之際遭老婦親人撞破而當場落網,他在警誡下聲稱因欠債才犯案,從涉案3次收款中僅獲3700元報酬。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,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(1月8日)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,指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,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,虽只是「跑腿」角色,但是案中關鍵環節。

辯方進一步求情指,被告的背景報告内容正面,被告人對自己所爲感到後悔,對受害人感到抱歉,承諾不會再犯,不再沉迷賭博導致欠債而犯案,被告明白案件的嚴重性,願意承擔責任,望法庭輕判。

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,受害人年邁,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,不僅讓受害人蒙受經濟上的損失,還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。被告犯案現場知曉受害人年紀及款項金額。雖然被告在騙案中只是「跑腿」角色,但是他的角色是案中關鍵環節,三個事件也在三天内連續發生。黃官接納控方加刑申請,指「猜猜我是誰」電話詐騙近年呈嚴重趨勢,令社區蒙受嚴重損失,電話詐騙比街頭騙案性質更加嚴重,法庭量刑需有阻嚇性,判三罪共40個月,加刑10個月,終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。

控方代表,大律師潘展平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控方代表,大律師潘展平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34歲被告余志發,報稱無業,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。控罪指,他於2023年12月7日至9日,分別3日在香港,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詐騙姓陳、姓王女事主及一名老婦,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他們的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,從而誘使他們分別交出現金港幣6萬及兩筆10萬元款項。

案情指,87歲陳姓女事主在2023年12月6日接到陌生來電,對方訛稱陳的孫子被警方拘留,需6萬元保釋金。被告翌日(12月7日)下午到陳的住所取得2萬元後,向陳表示金額不足以保釋其孫子,要求陳到銀行提取更多現金,其後被告帶著2萬元離開住所。

同月8日,84歲王姓女事主亦接獲陌生來電,對方訛稱王的兒子被警方拘捕,需10萬元保釋金。被告翌日(12月9日)上午到王的住所收取10萬元款項後,被告離開住所之際,遭王的親人目睹。王的親人立刻截停被告,質問被告為何在王的住所出現,被告遂取出懷中的10萬元,問對方若歸還款項,是否能離開。王的親人隨即報案,被告被警方拘捕。

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,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(1月8日)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。

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,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(1月8日)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。

被告警誡下稱因欠債才犯案。被告其後表示,案發前認識一名陌生人,對方提出可通過協助收款來賺快錢。除了上述兩次已知的收款事件外,被告另在前年12月8日下午,在九龍塘的遊樂場向一名年約75歲的老婦收取了現金10萬港元,被告將款項交給一名不知名人士。被告承認從涉案3次收款中獲得共3700元報酬。

案件編號:DCCC 814/2024

警方瓦解一個以提供「虛假破產服務」為幌子的詐騙集團,拘捕7人、檢獲多部電腦器材及手提電話及超過港幣170萬元現金。初步估計受害人數達100人,涉案金額達港幣1000萬元。

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(刑事)姚永勤(中)、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(右)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(左)向傳媒簡報案情。

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(刑事)姚永勤(中)、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(右)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(左)向傳媒簡報案情。

警務處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(刑事)姚永勤表示,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於1月26日執行拘捕行動,打擊一個詐騙集團,拘捕的七名為本地人士,包括5男兩女,年齡介乎28至38歲。

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(刑事)姚永勤。

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(刑事)姚永勤。

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林俊康總督察稱,警方留意到區內有不法分子透過提供所謂「虛假破產服務」,向受害人騙取高昂手續費。於25年警方共接獲4名受害人報案,指他們接獲推銷電話,對方聲稱可協助申請低息貸款。

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。

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。

檢獲的現金。

檢獲的現金。

林續說,受害人被邀請前往位於葵芳、一間訛稱為會計公司的地址,並由兩名職員推銷所謂的「個人小型破產計劃」,並虛假聲稱參與計劃後可毋須償還現有債務,且不受破產令限制,例如仍可購買物業、車輛或申請貸款等。

檢獲的證物。

檢獲的證物。

檢獲的證物。

檢獲的證物。

行騙手法。警方圖片

行騙手法。警方圖片

當受害人表示有興趣後,便會被另一名職員帶往一間位於尖沙咀的財務公司,以年利率高達47%借貸,借款金額由港幣38000元至17萬元不等。受害人取得貸款現金後,該職員隨即以「轉介手續費」名義取走款項。

警方圖片

警方圖片

林指,受害人再被轉介至指定律師樓辦理所謂的「個人小型破產計劃」。然而,當受害人向律師樓查詢後,才發現實際上是申請正式破產,而所謂的「個人小型破產計劃」根本並不存在。其後,受害人亦無法再聯絡到先前推銷有關服務的職員。結果受害人不單未能解決原有債務,更因新借貸的款項被騙徒取走而蒙受額外損失,並需繼續為新貸款償還供款。

警方圖片

警方圖片

警方接報後展開深入調查,最終鎖定一個本地犯罪集團,其運作據點包括:一間位於葵芳的無註冊「會計公司」、一間位於尖沙咀的財務公司,以及一間同樣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(俗稱Call Centre)。

1月26日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展開行動。行動期間,警方發現到一名疑似受害人,由一名目標男子陪同離開尖沙咀一間財務公司,並將一疊現金交予該名男子。警方認為時機成熟,懷疑該名男子為詐騙中心成員,遂上前截停調查,並成功取回港幣70000元騙款。經調查後,警方以「串謀詐騙」罪拘捕該名男子。

警方拘捕嫌疑人。警方圖片

警方拘捕嫌疑人。警方圖片

警方拘捕嫌疑人。警方圖片

警方拘捕嫌疑人。警方圖片

同一時間,警方於上述三個地點進行搜查行動,並再拘捕六名犯罪集團成員,包括會計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職員,他們涉嫌負責向受害人推銷虛假破產計劃,在尖沙咀持牌財務公司拘捕一名董事及一名職員,他們涉嫌以接近法例上限的高利率,向由會計公司轉介的受害人批出貸款,並堅持以現金方式交收。期間一名姓徐女職員拒絕開門,警方最終需破門而入,並發現她曾藏起電腦硬碟以阻礙警方搜證,遂另以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將其拘捕。另外警方在尖沙咀電話詐騙中心拘捕一男一女,涉嫌透過電話推銷(Cold Call)進行詐騙。

警方拘捕嫌疑人。警方圖片

警方拘捕嫌疑人。警方圖片

警方發現,該詐騙中心面積約1000平方呎,內藏大量電話推銷講稿、約300個電話號碼名單(包括姓名及身份證號碼)及借貸文件。警方相信,集團透過非法途徑取得潛在受害者的個人資料,並設有「業績龍虎榜」以鼓勵成員加強行騙。

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。警方圖片

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。警方圖片

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。警方圖片

位於尖沙咀的電話詐騙中心。警方圖片

職員行騙「龍虎榜」。警方圖片

職員行騙「龍虎榜」。警方圖片

警方圖片

警方圖片

警方圖片

警方圖片

行動中,警方以「串謀詐騙」罪拘捕7名本地人士,並檢獲17部電腦、超過20部手提電話、約港幣177萬元現金,以及多件名貴手錶和手袋等懷疑犯罪得益。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,警方行動仍在繼續,不排除進一步拘捕。警方呼籲市民,對任何主動推銷借貸、債務重組或破產服務的來電,必須提高警覺。警方呼籲市民,對任何主動推銷借貸、債務重組或破產服務的電話必須保持警惕。任何人以清債或破產為名進行詐騙,警方定必依法嚴肅處理。

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主任曹世樑則指,近年騙徒的手法日趨「專業化」。他們假借「會計公司」、「債務重組顧問」等市民普遍信賴的專業人士身分,推銷一些巧立名目的「債務重組計劃」,誘騙受害人繳交高昂手續費。

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。

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。

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向市民提供防騙貼士,包括掌握個人資料本身並不代表專業可信、香港並不存在所謂的「個人小型破產計劃」、市民切忌輕信中介的片面之詞而繳交高額費用,以及必須核實可疑來電者的身份、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,或使用「防騙視伏器」手機應用程式進行查核。

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(刑事)姚永勤(中)、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(右)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(左)向展示證物。

警方新界南總區高級警司(刑事)姚永勤(中)、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第三隊總督察林俊康(右)及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(左)向展示證物。

姚永勤最後表示,打擊詐騙罪行是警務處處長的首要行動項目之一。警方一直透過多元渠道向市民宣傳防騙資訊,並積極與銀行業界及電訊商合作,提升公眾防騙意識。

警方再次提醒市民,「串謀詐騙」屬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。如有市民懷疑自己曾被上述犯罪集團詐騙,請致電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,電話號碼3661 2776與新界南總區反詐騙組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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